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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频频“高危”源于“自危”不足
    发布日期:2010-07-27

         近期,人民论坛杂志“官场十大高危岗位”调查显示,领导干部众多岗位居然成了公认的“高危”行业,诸如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组织部长、建委主任、安监局长、市委书记、国企老总、房管局长等岗位更是名列前十。惊讶之余,不禁让我们苦苦思索,如此“显赫”的岗位,为何成了“高危”岗位呢?

      事实不容置疑。2009年众多高官岗位被“高危”了,更是有许多高官被高危掉了,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一组数据:2009年1—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5420件,处分10662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如,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终审被判死缓,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因严重违纪被免去领导职务,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等等。从中,不难看出,这些高官中不乏反腐“专业人士”,真是专业不专,反倒被“专”,可叹,可悲,可痛!

      缘何会有这般景象呢?笔者认为,领导干部频频“高危”,从根本上来说,不是“被危”,而是“自危”不足。

      俗话说的好,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内因决定外因。实践证明,风险只对没有防范的人来说才是风险;对于洁身自好的人来说,风险并不存在。可以说,无论外界怎样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只要内部不乱,堡垒就会坚不可摧。

      这些身居高位要职的高管,之所以变成“高危”群体,时常做出一些危险“举动”,关键是有一颗蠢蠢欲动的贪婪之心。领导干部握有大权,拥有资源,往往人气较旺,不可避免地成为各种各样诱惑“攻击”的目标,能不能经受“攻击”,关键看内心坚定不坚定,意志力强不强。如果平时放松了自我要求,丢掉了责任和义务,光想着权利和荣耀;丢掉了服务,光想索取,贪婪的欲望便会不断膨胀,就如同气球一样,终将爆炸,出现“千里大坝毁于蚁穴”的结果,同时也将会越陷越深,终就不可自拔,成为糖衣炮弹的“忠实俘虏”。

      身居高位如何做到“自危”,而不被危掉?首先,要严格自我管理。牢记根本宗旨,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时刻“自危”“自省”,老实做人,老实为官。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眼、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当然,最重要的是管好自己的心。“心底无私天地宽”,心中不乱,才能稳坐“军中账”,心里没有杂念,才能洁身自好。其次,要认真接受监督。监督是一件好事,能起到预防作用,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李源潮强调,要加强对干部德的全程监督,既管好八小时以内,又注意八小时以外。近期,中央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领导干部应自觉将个人行为放于各项监督之下,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接受职能部门的监督,从监督中规范个人言行,使高位真正不在“高危”。再次,要重视学习提升。深刻领悟上级政策精神,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时刻在头上悬上一把利剑,提醒自己不能出格、不能越界,不做有害于人民群众的事,不做有害于国家集体的事,做一个踏实干事的人,做一个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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