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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促进和保障“十二五”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2011-01-10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面贯彻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推动北京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出坚实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清形势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以更高标准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刻领会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严明党的纪律是保证。严明党的纪律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坚持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放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之中,大力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利于保证政令畅通。“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就要把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各项战略任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各项监督检查和纪律保障机制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强作风建设是根本。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常抓常新的重要课题和战略任务,抓好作风建设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对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意义重大。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顺利发展,关键在我们党能不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能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实现“十二五”时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突出问题抓起,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进首都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确保廉洁高效是关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描绘和展现了我国“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蓝图,令人备受鼓舞。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全力推动科学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坚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大监督制约的力度,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成效。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认真借鉴和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加强对政府部门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为民、务实、廉洁、高效。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在新的历史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中有所作为,必须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战略思想,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以及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全市“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加强对各项战略任务、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主动跟进、全程参与、明确责任、整合力量,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认真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确保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努力构建具有北京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北京“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部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实施办法。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健全责任、狠抓落实,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要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权力运行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以及政府投资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巩固重点领域改革成果。要注重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工作,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坚持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任务。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是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努力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的重要举措。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不断把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性住房全程阳光工程以及城市改造、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问题,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凝聚党心民心。
      (四)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办案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又要保持工作节奏,掌握好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经济活动以权谋私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始终坚持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增强查办案件综合效果。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治理一方风气的目的。
      (五)有效预防腐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新形势下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要充分借鉴和运用廉洁奥运经验,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依法监督”的方针,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公开透明,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大力推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延伸工作,把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推进首都“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注重排查“三重一大”决策风险、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风险、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风险,以及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失职或不到位而产生的风险,提出具体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的各个环节,努力使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明确、行使依法、运行公开。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风险的预警机制、纠错机制和评估考核机制,形成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要充分认识和运用现代科技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推进“金纪工程”和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把“人防”和“技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三、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以实际成效推动“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形成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制度保障,是新形势下坚持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贯彻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契机,坚持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核心在于明确责任,形成有利于落实责任制的推进机制,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为重点,通过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推进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得以落实。要形成有利于落实责任制的责任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所承担的任务细化分解,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公开承诺,强化监督。要形成有利于落实责任制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要形成有利于落实责任制的追究机制,完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要求体现到责任制当中,注重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纪律水平。要明确监督责任和工作重点,创新监督检查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监督检查能力。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章、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以及有关党内法规,严格依纪依法,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切实提高执行纪律的能力。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责,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切实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切实提高自身建设能力。坚持以“四个能力”建设为基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地方各级党委换届,在选好配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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