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和廉政建设理论的重要发展,是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科学发展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当前,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大任务,又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新课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在深化内涵、提高层次、创新思路、求真务实上下功夫。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
从目前我国查办腐败案件的实际情况看,凡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地方,都是廉政文化建设薄弱、缺乏崇廉文化氛围的地方。在那里,一些干部信奉“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人们笑廉不笑贪,认为廉洁的干部“没本事”,是“傻瓜蛋”;“腐败人人有,不露是高手”,能受贿、善遮掩的贪官才是“有本事”的“聪明人”。有的人把办事送礼奉为行为准则。所以,有权办事的干部巧立名目地收礼,求官办事者千方百计地送礼。试想,在这样一种“腐败亚文化”的氛围下,浊者自浊,清者却难以自清,腐败现象能不滋生蔓延吗?
廉洁与腐败,既是一种从政行为,又是一种文化现象,表现着一定的价值取向。而这种文化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常常是人们相互影响的结果。人们在心理上大都具有从众性、随他性,周围的多数人怎样去说、怎样去做,对一个人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甚至导向作用,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文化氛围是影响人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社会环境。如果整个社会都对腐败嫉恶如仇,有“人人得而诛之”的心态,腐败就不可怕,终有根除的一天;如果腐败成为人们的一种思维定势,见腐不怪,骂娘只是因为自己沾不了腐败的光,那么,根除腐败就只能是镜花水月。因此,防治腐败,必须着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廉鄙贪的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的拓展和延伸。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领域和空间,使廉政教育与社会教化有效地融合起来,有利于充分发挥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的整体效能,更好地体现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一个讲诚信、尚廉洁、重法制的社会文化环境,能够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廉政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由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等相互关联的系统构成的整体,其中廉政文化是连接各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廉政文化具有导向、规范和约束功能,通过弘扬和倡导自律、公正与廉洁精神,使廉荣贪耻的价值观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同和接受,成为普遍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进而带动和保障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等各项工作。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巩固反腐败斗争社会基础的重要途径。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对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形势进行宣传,开展廉政知识和法制教育,对于引导他们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形势,增强监督意识和政策法律观念,积极、有序地参与反腐败斗争,具有积极作用。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般地说,廉政文化是指人们关于廉政的价值、观念、知识、规范及其行为方式的总和,是以廉洁从政为理念和目标,以廉政理论、廉洁思想、廉政制度、廉政纪律和廉政文艺等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廉政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建设的一个子系统,必须服从于先进文化建设的总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主线,贯穿到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我们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这一论述,既是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先进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又是对今后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先进的廉政理论为统领,以先进的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围绕廉政主题开展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通过文化的形式、运用文化的力量,帮助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廉政观念,并经过长时间的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中国特色廉政文化体系,让廉洁理念深入社区、家庭、学校、机关、企业和农村,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营造良好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具体说来,就是以提高认识为先导,以强化组织建设为保证,以吸纳群众参与为重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努力形成上下齐抓共管、各方共同参与、各项举措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取得实效。
第一,深化认识,提高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其效果很难立竿见影,但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将是重大而深远的。因此,必须把廉政文化建设的意义教育贯彻其始终,不断增强人们建设廉政文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级领导机关应当在“深化认识”方面先走一步,以长远的战略眼光,将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既整体部署、长远规划,又分阶段实施、有序进行。
第二,拓宽渠道,构筑廉政文化建设的广阔平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的过程,必须坚持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原则,使廉政文化延伸到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不断扩大其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培养群众的反腐倡廉意识。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等形式的教育活动,营造助廉倡廉的家庭风尚。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他们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积极推动反腐倡廉文艺的繁荣发展,鼓励和支持文艺工作者创作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的反腐倡廉文学、艺术和影视作品。充分依托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建立廉政文化网站(页),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
第三,整合资源,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需要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完成。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展所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制定规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并开展督促检查;发挥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的作用,调动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第四,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应当继续加强对廉政文化的思想内涵、地位作用、主要特征、作用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形成高水平的、系统化的理论成果,引导廉政文化建设迈向更高更新的平台。
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促进廉政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廉政文化建设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就是对人的教育、改造的过程。这既需要自身的学习、修养,也需要外力的推动、帮助。应该把廉政文化教育同廉政制度建设、廉政监督结合起来,努力使被教育者不能贪、不敢贪;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身廉洁,才有资格成为廉政文化的倡导者、教育者;社会舆论要积极介入廉政文化建设,宣扬廉政者,鞭挞腐败者。有了正确的评价,就有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正确导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大力推进廉政文化理论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方法创新。推动廉政文化与经济、科技的融合,运用高新技术促进传统艺术发展,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改造、完善和创建文化传播手段,不断增强廉政文化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传播能力。
其一,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创造多样化的廉政文化产品。每一个时代,都有社会发展的主潮流,都有反映这个主潮流的时代精神,这个时代精神表现在文化作品中,即是主旋律。只有坚持把深刻的思想内容与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形式结合起来,生产的文化产品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时代的主旋律才能越唱越响,廉政文化产品才能越来越好、越来越多。
其二,实施廉政文化精品战略,促进廉政文化市场全面繁荣。好的文化作品,特别是好的廉政文化作品,对于人们确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弘扬正气、鞭笞邪恶等具有重要作用。文化工作者在文化创作中,应坚持政治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领导干部的无私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廉洁从政精神等高尚的思想品德进行歌颂,对消极腐败和伤风败俗等丑恶现象进行批判。这样的文化精品越多,廉政思想就越能深入人心。
其三,扶持健康文化产品,消除“文化垃圾”,反对“文化渗透”。廉政文化产品进入市场,应当遵循市场竞争规律,但是廉政文化事业的发展又不能完全以市场利润为导向。要通过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通过国家制定优惠的文化政策,大力扶持优秀的廉政文化产品,扶持那些代表国家文化水平的精品。要正确处理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应当看到,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对优秀文化、廉政文化也很重视,国家每年拨出巨款予以扶持。不少国家为维护本国的优秀文化,抵御超级大国商业性霸权主义文化入侵,纷纷采取相应措施。因此,适当引进一些国外优秀的文化产品是必要的,但一定要坚持“多出进好”、“以我为主”的原则。对文化市场的经营不能放任自流,不允许非科学的、淫秽的、暴力的、反动的文化产品充斥市场,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其四,健全文化法规,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将文化市场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廉政文化建设需要好的法制环境。目前,文化市场中多头管理、职责不明、体制不顺的管理弊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的弊端,广泛存在。国家要通过对文化市场的立法和执法,协调文化市场管理中的各种文化经济关系,保护合法的文化经济活动,解决各种文化纠纷,打击文化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用法律武器对文化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引导、监督和协调,形成既符合社会主义文化性质,又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民族文化特点的科学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