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质上是如何强化对干部的综合评价问题。一般说来,构成综合评价问题的要素主要包括:被评价对象、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综合评价模型、评价者等。综合评价的一般步骤是: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被评价对象;建立指标体系;确立与各项评价指标相对应的权重系数;选择或构造综合评价模型;计算各系统的综合评价值并进行排序分类。实施评价的过程,就是一个全方位检查、多层次监督的过程。本文借鉴了综合评价的一些基本原理,立足于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立足于总体上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效,解决整体性问题。判断某地某单位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如何,要有整体观念,至少应有三个层次的考虑。一是对已有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除此之外,由省、市级党委或组织部门制定的配套制度执行情况,也应纳入评价内容。二是工作中创新的情况。围绕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思路上、方法上、制度上积极进行创新,实践中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和单位,应予以正面评价。三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结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直接结果就是选用干部、配备班子。除了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还要用一个地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或一个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社会发展的成果来检验干部选拔任用成效。
整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中获取的信息,解决真实性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价,一靠查阅资料,收集各种基础信息、数据,二靠听取本地本部门干部群众的情况反映。从实践看,干部任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历史记录,反映了被检查单位的主要情况。听取各方面情况反映,则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官”意与民意相结合。各级领导班子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有统揽、指导、督促的领导责任,其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需要高度重视;各级组织部门直接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其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也应重点了解。普通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作风、特点等了解最清楚,应高度重视一般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而形成整体评价意见。二是坚持宏观与微观结合。对面上的情况要有总体的了解,也要采取个案分析、实地走访、抽样调查的方式,直接听取新提拔干部的意见,听取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了解干部在领导岗位上的现实表现。三是注意横向与纵向结合。各地各部门由于各方面原因,工作的起点并不一样,在工作中要认真分析被评价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背景、历史形成的优势与劣势,在运用评价结果时要充分考虑同周边地区、同类型部门的相互比较。
从分解量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目标入手,解决可比性问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量化、细化工作目标要求,尽量把定性指标转化为定量指标,使“软指标”硬起来,建立一套指标体系,使同一层次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具备可比性。根据量化指标,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效换算成数值,可以明确本地与其它地区的差别,直观地感受一定时间内工作的发展轨迹,清楚地展示本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比较优势和劣势,为营造良性竞争激励机制创造条件。
推行“三票制”,解决干部考核选任的全面性问题。所谓“三票制”,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群众推荐、素质能力测评、差额表决三个关键环节,实行层层差额淘汰,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三票制”的第一票是“群众推荐票”,其重要意义是把初选权交给群众,促进党管干部原则与尊重群众意愿的有机统一;第二票是“素质能力测评票”,其重要意义是把展示权交给自己,促进选人与用人的有机统一;第三票是“差额表决票”,其重要意义是把决定权交给集体,促进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三票制”选任干部,能够形成以德才取人、靠公论选人、凭实绩用人的正确导向。能够有效防止有要官、跑官、买官嫌疑的人进入权力和资源分配领域,能够让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从而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面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