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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头筑坝防腐恶
    发布日期:2011-11-02

        规范权力运行,源头防治腐败,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通过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实践中,我们党一贯重视运用综合性的手段解决前进道路上的重大矛盾和问题。邓小平同志多次说过,对付腐败问题,要靠教育,还要靠法制。党的十七大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这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党对反腐败斗争认识上的深化和理论上的发展。
      “源头反腐”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不健全、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要推动反腐败斗争向深入发展,就必须在抓源头上下功夫,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前些年,针对腐败问题来势迅猛的严峻形势,在工作中较多地采取了遏制性的措施和办法,集中力量对已经出现的腐败问题进行治理。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实际效果也是好的。通过这些年的探索,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一方面要继续加大遏制的力度,一方面还要不断研究提出治本的对策,坚持标本兼治,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这既符合人的认识随着事物的发展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一般规律,也符合反腐败工作由解决表层问题到解决深层问题的结合和转变这一特殊规律。我们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失时机地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增强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效应。
      “源头反腐”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需要。由于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时间短、进程快,各种矛盾表现得较为集中,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出现了大量的空隙和漏洞,以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就需要我们对改革和发展涉及的深层次问题进行研究,抓住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法律法规层面去考量与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这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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