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官方app(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群工作

    创先争优重“表彰”更要重“发扬”
    发布日期:2012-05-30

        李源潮同志指出,要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实践经验,深化对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规律认识,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持久开展创先争优,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创先争优活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涌现了大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他们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起到了锦上添花的作用。他们在为百姓带来实惠、为我们带来感动的同时,我们既要及时的对他们进行表彰,给予他们一定的荣誉奖励,以肯定他们的成绩,又要注重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扬和传承他们的精神。
      然而,一些地区为了争得优秀和先进的名头,不惜花大价钱造出昙花一现的“优秀”和“先进”。在获得了上级的认可后,这些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就成了“后腿”,不仅不会给当地带来实惠,反而会带来负面的影响。有些地方,虽然获得了真正的优秀和先进,在表彰过后,就疏忽了对先进和优秀的后续引导,无法把这种经验和精神继续发扬和传承下去。
      所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冷静对待表彰,正确看待荣誉,将荣誉看成是一次激励,更重要的是吸收精华,总结经验,更好地指导工作。唯有如此,我们的表彰奖励才能发挥作用,才可以通过榜样的力量来感染人、鼓舞人、振奋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将他们的精神传承并发扬下去,通过他们来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思想道德的健康发展,才能形成当地的精神坐标,引导后来人的奋勇前进,真正做到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这才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最终目的。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