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明确我省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好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对我市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增强国企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加快美丽幸福汕头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必须坚定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我市国企改革同其他各项改革一样,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破解国有企业改革中面临的难题,只有全面深化改革,不走回头路。全面深化我市国企改革,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在思想上树立“三破三立”的改革理念,才能坚定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一)破除消极悲观思想,树立发展做大国企理念。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着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在舆论环境方面,社会上存在一股非难、非议国企的奇谈怪论,将我市国企发展状况形容为“老弱病残”缺乏活力,没有发展前途的板块,全盘否定国企在发展地方经济的作用,使广大国企干部职工感到国企的生存度迷茫,对国有经济的地位作用认识模糊;对加快国企改革发展缺乏信心,这些消极的现象,严重地影响和制约我市国企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两会”上海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国企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从我市的实践看,我市国企对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引领作用。近年来,我市国企通过搭建融资平台,先后成功发行31亿元的有价债劵筹措资金,支持城市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成功化解企业债务本息约6.84亿元,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我市国企在发展高新技术超声电子产品、港口经济、民生工程、城市公共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有大量低效土地可以通过收储盘活,解决地方财政资金缺口问题。事实证明,我市国企是完全有条件搞好的,并将能够把潜在的发展和资源优势,转化为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才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更好发挥国企在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的主力军引领作用。
(二)破除“国”“民”对立封闭思想,树立“国”“民”共进观念。我市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无论是舆论和实操忽左忽右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度“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两顶对立的帽子影响着我市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我们必须正确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消除“国进民退”的思想误区,树立国企民企合作共赢的理念,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资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的优化配置,与各类所有制企业融合发展,实现“国企民企共进”协调发展。
(三)破除不敢担当思想,树立有所作为观念。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我市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中,一定要破除盲目冲动、简单化、一哄而上的做法,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运用科学的方法方式,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要加强改革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的可行性和成功率。要坚持改革的市场化方向,遵循资本运作规律,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深入研究思考,大胆攻坚突破。要促进国资国企在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大民生领域中勇挑重担、积极有为。
二、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在资产增量上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是根据我市不同国企功能定位、运营质量,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股,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二是鼓励和引导集团公司的二、三级企业和新设立的公司利用存量资产或上新项目,吸引社会其他经济实体投资参股,注重选择实力强、信誉好、具优势的民营企业参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三是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资本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国企整体改制或主营业务实现上市,解决我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少、规模小问题。
(二)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一是组建国有持股平台公司,通过划转现有国有股权,聚集和盘活存量资产,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服务地方党委政府战略目标,实现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二是支持资本运作能力较强、功能较为完备的企业发展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实现资本价值最大化。三是鼓励主业优势突出、治理结构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健全的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为主,通过实业投资和资产经营实现资本保值增值。构建产融结合的基金平台,支持国有企业依托基金平台建立和完善企业股权融资机制,降低企业负债率。
(三)加强国资国企重组整合,提高管控能力。一是根据管少管大管活的原则,对市属国企实行分类管理。二是按照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思路,对产品相同、产业接近、行业相关或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将政企脱钩后的企业、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形成的企业以及新组建的国有企业纳入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三是健全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更加市场化的经营机制。加快国企规范董事会建设步伐,在竞争类企业推行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结构。
(四)创新国有资产监管手段,实现科学定量监管。一是以建立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为切入点,调整优化我市国资监管职能,分类明确监管清单、报备清单和奖惩清单。二是推行国有产权首席代表报告制度,以事后监督和年度评价为主加强对董事会履职行为的规范与制衡,强化对企业战略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违规中介机构禁入制度。建立企业重大问题监管约谈和综合会诊制度,促使企业及时防范重大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