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进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09-12-20
为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金毅,公司副总经理刘家宏及纪检监察部一行于12月15日—17日对涉及工程建设的中阳房地产公司、承德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公司、秦皇岛欧洲杯高科公司进行了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
陈金毅、刘家宏首先听取了三家公司目前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项目决策、管理制度的建立,管理机构的设置;有关招标方面制度,招标信息反馈情况;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工程预算的执行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的汇报。同时参观了各公司“学习‘铁人’精神创建党员先锋岗”主题活动网站和墙报专栏,查看了员工心得体会笔记。
陈金毅对各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等方面取得的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单位按照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自身治理实施方案,结合当前公司系统开展的“学习‘铁人’精神创建党员先锋岗”主题活动,认真作好专项治理自查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充分发挥各公司纪检监察专办员的工作职责,做好项目运行的信息反馈工作。
保证项目建设在决策、预算、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到规范、高效、安全、廉洁,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