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案示警:警惕违规出借国有资金
“真心感谢组织把我从悬崖边拉回来。”近日,面对组织给予的处分,江苏省昆山文商旅集团控股子公司昆山柏庐市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丛某诚恳表示。之所以这样讲,还要从丛某违规出借的1000万元国有资金说起。
2017年4月,丛某以在苏北某地建设农业示范基地为由,违规将一笔1000万元的国有资金借给了合作方陈某,多年未能收回。
“为什么在国资办未予同意的情况下,你仅凭董事会同意就自作主张把钱借出去呢?”调查人员严肃约谈了丛某。
“我当时就想尽快做出点成绩,没想到钱还不回来。”刚上任董事长的丛某急于通过拓展项目来提升业绩,就把资金借给陈某。年底,该项目因土地未能交付无法实施,丛某催促陈某归还借款时,陈某以只能归还部分资金为由推托还款。
为了查明资金的真实去向和陈某的还款意愿,调查人员找到了陈某。
“我在2017年4月28日收到第一笔670万元的项目资金后,5月3日便向建设公司支付了600万元材料订购费,这笔损失不能由我一个人承担。”陈某出示了付款转账记录和相关合同。
项目建设土地都没交付,怎么就开始订购材料呢?调查人员调取了陈某的银行流水,发现陈某在向建筑公司负责人吉某转账当日,吉某又将600万元退回了陈某,这显然与陈某所说情况不符。
调查人员随后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昆山文商旅集团,并督促其尽快收回出借资金。此后,丛某多次召集专家研究制定资金催讨方案。今年7月,陈某终于分批归还了1000万元本金和利息,至此,出借4年多的国有资金回到国资账户。
最终,丛某因违规出借国有资金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廉政课堂:关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经营投资过程中资金管理方面的规定
2018年9月,河北省国资委印发了《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了资金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情形:
(一)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筹集和使用资金。
(二)违反规定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等。
(三)设立“小金库”。
(四)违反规定集资、发行股票或债券、捐赠、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等。
(五)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六)违反规定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
(七)因财务内控缺失或未按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发生资金挪用、侵占、盗取、欺诈等。
同时在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方式,主要包括组织处理、扣减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组织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停职、调离工作岗位、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
(二)扣减薪酬。包括扣减和追索绩效年薪或任期激励收入,终止或收回其他中长期激励收益,取消参加中长期激励资格等。
(三)禁入限制。五年直至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纪律处分。由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在省国资委印发了上述规定后,集团公司年也于2019印发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并在第二十条列举了资金管理相关违规情形。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这两项《实施办法》,依规依纪开展业务,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国企投资管理中项目尽调不深入、投后跟踪走形式和责任追究欠落实等症结,严格履行财务管理制度,深刻汲取本期案例教训,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节气说廉:万物正位 贞定生慧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一个传统节日,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古时人们对冬至很重视,冬至也被当作一个较大节日,曾有“冬至大如年”的说法。
《汉书》中说:“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冬至之日,阳气始生,阴气消散,万物由此勃发,阴极阳生也有着否极泰来、辞旧迎新的涵义。
而自冬至开始,中国大部分地区都进入“数九寒天”,古人有数九画九的习俗,从进入冬至开始,每九日为一个“九”,并画梅花一枝来记录九九的进程,被称为九九消寒图。冬至的腊梅,在倔强的枝桠上傲雪独开。凌寒留香、铁骨冰心的不屈形象,承继了崇清尚洁的美好寓意。
冬至过后,温度持续降低,北方大部分地区将迎来降雪,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银装素裹的景象美不胜收。而雪也蕴含着“清白”之意,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如雪般纯洁的精神品质,坚持对“清”本色的坚守,待到春来时,“清”气满乾坤。